“一庭两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11月22日16:43

来源:大河网

  近日,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马庄桥人民法庭与固城乡派出所、固城乡司法所、村两委通力协作,对一起因死亡赔偿款而引发的共有纠纷进行联合调解。

  原告王某和死者小陈原系夫妻关系,被告陈某夫妇原系死者小陈父母,2022年7月一场意外降临这个家庭,小陈在工地务工时不幸坠楼身亡。后经协商,作为家属的原、被告共同获得了各项赔偿款共计70万元,雇主将赔偿款转账至小陈的父亲被告陈某名下银行卡,但是在处理完丧葬事宜后,被告陈某夫妇一直拒绝和儿媳王某协商分割赔偿款事宜,双方对赔偿款分配问题也一直争执不休。原告王某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应属于自己的赔偿款份额。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关系特殊,要求分割的财产性质也十分特殊,遂积极努力与双方多次沟通,希望能够用最平和的方式调解此事。但是庭前调解工作并不顺利,两位老人因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意外,心情十分悲痛,对儿媳意图分割赔偿款更加的不解和愤怒,王某也因为丈夫的去世情绪不稳,双方当事人对抗性很强。为避免已遭遇不幸的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再次激化,承办法官决定借助“一庭两所”矛盾化解机制进行联动调解,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村两委干部,邀请几方人员共同在固城乡派出所再次对案件沟通协商。

  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几方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及各方意愿后,考虑到双方积怨深、争议大,分别采用集中调解和“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和劝导,合理调控双方对赔偿款金额的诉求,不断提出多样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态度逐渐平静,同意会好好考虑调解意见,并及时将初步调解意向反馈给法院。

  枫桥式法庭创建以来,清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建立“一庭两所”联动调解机制,省时省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李苏)

编辑: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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