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司法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2022年11月22日16:40

来源:大河网

  近日,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经调解,在三方见证下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原告方随即申请撤诉。

  群众的需要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切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10月26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主动下沉司法服务走进阳邵镇司法所公开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承办法官受理这起交通事故案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时即发现被告许某已年近八旬,考虑到被告年龄较大,电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书有难度,库法官带领干警一同前往被告家中了解案件详情,并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后确定了开庭日期。因被告许某身患多种疾病、行动确实不便,加之该案权属责任虽明确具体,但原被告对车辆损失赔偿数额上存有争议,库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庭前调解”的模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与原被告所在司法所联系在开庭审理当天协同对案件进行调处。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最终在三方见证下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原告方随即申请撤诉。

  清丰县法院将持续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主动下沉司法服务,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打造成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刘瑞珍)

编辑: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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