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泼好动是小孩子的天性,互相之间嬉戏玩闹发生意外时有发生,孩子受伤家长心疼,接踵而来就是双方家长因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陷入纠纷当中。如何化解这个矛盾呢?且看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如何解纠纷。
小明(化名)和小华(化名)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2020年12月的一天,课间活动时两人在打闹中小华不慎致使小明的眼睛受伤。在治疗过程中,小明的家长向小华家提出了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小明因治疗眼睛受伤支付的医疗费及相关支出共计2000余元。因小华家对小明家提出的赔偿数额不予认同,多次协商毫无结果,学校对双方家长进行协调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学校在得知上街法院在本辖区西街村有驻村工作队后,便前去邀请驻村工作队的法官能够到校对这起因学生玩耍导致的赔偿纠纷进行调解。韦鹏是一位具有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老法官,他来到学校后先向校方了解事情的具体经过和双方诉求,快速理顺了思路,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他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双方都是为人父母,尤其在看到孩子受伤后心疼着急的心情我们都可以理解,而且这两位小朋友现在是同学,未来很长时间都会是同学,以后是要一起学习成长的。不要让此事影响了两个孩子和两家以后的交往,也希望咱们双方家长也都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韦鹏从道理、情理、法理的角度向双方父母深入浅出的分析、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双方家长排解心结,逐渐使两家人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在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家长最终打开心结,达成了和解,小华家长当场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向小明家一次性支付了1500元赔偿款,至此这起长达一年半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赔偿纠纷在上街法院驻村工作队的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
法官提醒:
各位学生家长,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现在已经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在履行好一般监护责任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正确引导孩子玩耍、嬉戏,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避免因追逐、打闹发生意外伤害事件,为本人和他人带来身心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韩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