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事故无情“法”有情

2021年12月15日13:28

来源:大河网

  近日,河南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案。作为被执行人的耿某某本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向申请人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35万元,但其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王某某、吴某某(76岁)、王某某(74岁)、吴某某(四人系因交通事故死亡吴某某的亲属)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上街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耿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收监在押,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耿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

  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又让执行干警犯了难:一边是申请人遭受了亲人离世的巨大痛苦,另一边是直接处置被查封的婚房,可能会严重影响夫妻双方感情稳定。由于该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多次向审理该交通肇事案件的承办法官了解案情,调阅卷宗。经多方努力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家属,执行干警耐心向其家属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人母亲被干警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打动,表示愿意代儿子履行义务,随后,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了本案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马玉恒 游俊豪 韩垚)

编辑:姜秋霞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