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八月桂花飘香,正值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丝毫没有懈怠,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早日实现债权,执行干警们工作上加班加点,充分利用节前人好找、物好寻有利时机,精心谋划,迅速出击。在掌握了案件财产执行线索后,成功对案件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有效控制,为案件下一步执行打好基础。
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某、刘某、胡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李某、刘某应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4万余元、律师费8000元及违约金。被告胡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三被告均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遂向上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三名被执行人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经过摸排查控,查到一条有价值线索,执行干警得知在被执行人名下一辆大卡车停放在新郑市某停车场内,这为案件带来了一丝转机。
为能够确保执行措施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在核实车辆位置后,迅速出击,到达停车场后,快速锁定被执行人车辆,经核实确认车辆信息,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本次高效快速的执行行动为当事人能够尽早实现债权和加快案件执行的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马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