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诗人高旭旺荣获《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

2018年12月17日12:2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草原冬月天,诗意暖人间。12月17日上午,第十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颁奖典礼在雪花飞舞的鄂尔多斯举行。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白庚胜,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王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牛俊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翠芳等出席庆典并讲话。

  此次庆典上,河南著名诗人高旭旺长诗《河之书》继2017年荣获第二届中国(佛山)长诗奖之后,又摘取第十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诗歌奖的桂冠。《中国作家》杂志副主编、著名作家程绍武在致长诗《河之书》授奖词时如是说:“诗人用三年时间笔耕的抒情长诗《河之书》从诗兴上彰显了诗人漫长创作生涯的扛鼎之作,从诗思上弘扬了诗人追求探索诗学的崇尚之作。诗人生于河,长于河,至今仍以大河为故乡(编者注:高旭旺系大河诗刊社长、主编)。立春之日临窗抒怀,五千年文化冬流逝水,七十载人生波澜壮阔,以对国家的赤子之心,以对传承中华文明的责任之心,诗人为我们奉献了一曲河之韵,春之声。”

  《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是当今中国文坛上最有影响的,含金量最高的文学奖项之一。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家》杂志社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旨在繁荣当前文学创作,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特别是文化软实力,鼓励作家多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品力作。该奖今年已走过第十个年头。

  获奖诗人高旭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诗,是一个民族的一盏灯,一个民族如若没有诗,或者说没有一群优秀诗人的诞生,这个民族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民族。在路上,我就是为诗点灯的人,四十多年来,我以诗为伴,诗意人生。与诗为伍,诗行天下。从此,诗歌是我生命的全部也是我内心的爱神。”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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