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吉祥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南吉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新郑市郭店镇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位置及周边状况:项目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工业园区,东侧紧邻吉祥路,隔吉祥路135m处为五里堡村,南侧紧邻省道321线,隔省道321线850m处为后时村,西侧紧邻希望路,隔希望路西侧为佳美刨花板制造有限公司和钢构公司,北侧为郑州神州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筑面积10000m2,共建设两栋厂房,其中生产车间面积6666.7m2,成品仓库面积2333.3m2,原料仓库面积1000m2,办公楼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颗粒8万吨。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1)废气: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解”整套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和生产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华南城污水处理厂。
(3)固废:分拣废物、废塑料渣、员工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污泥、水箱沉淀物在污泥干化池内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废抹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润滑油(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间内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经初步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运行可靠。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河南吉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颗粒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新郑市郭店镇总体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吉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联系电话:17365997070;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邮编450002;
联系人:张工;电话:0371-53331056
邮箱:491576503@qq.com。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河南吉祥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