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城关司法所助推未成年矫正对象重新树立信心

2015年07月0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未来,对不良青少年矫正问题,步入社会各届视野。河南省渑池县城关司法所通过思想疏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对症下药,崔某某的心理矫治案例充分发挥了“矫正一人,感动一家,稳定一片”的作用,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

  崔某某,男,1997年出生,曾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12年9月到城关司法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服刑前期,崔某某沉默寡言思想消沉,觉得任何人都看不起自己,感到人生没有希望,悲观失望、自暴自弃。

  针对崔某某心理现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如何帮助崔某某重树自信、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并顺利融入社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其实施矫正,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思想疏导,教育为先。在初始教育阶段,城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面谈,耐心聆听崔某某的心里话,并对崔某某解释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让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面谈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现崔某某是个外向健谈的人,就对其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为其敲响警钟,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初始教育结束后,城关司法所接到崔某某的报到电话,他对自己所犯的错误非常后悔,表示会重视自己的矫正工作。

  二是重点关注,耐心帮教。社矫的中期,崔某某对城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坦言自己对生活感到很乏味,并经常因琐事与父母吵架,感觉父母很不理解自己。针对崔某某的特殊情况,城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崔某某体谅父母,并建议他主动与父母交谈,还勉励其不要总想着过去的事情,鼓励他积极配合矫正工作,平稳度过矫正期,早日回归社会,在生活中报答父母。经过一年多的思想教育,崔某某有了深刻认识,在书面思想汇报写上“做人一定要抬起头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等等,表达了他要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在工作人员的教育帮助下,崔某某一天天地转变着。

  三是鼓励学习,巩固成果。当得知他想学习一项技能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另一方面教导他不要满足于现状,要从多方面提高自己的谋生本领。崔某某表示认同,并付诸行动。社矫后期,衣着整洁的崔某某到城关司法所报到时,面带微笑告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自己在一所中院校学习一项技能的情况,他同时感到自己的知识很少,对自己的前途感到很迷茫。针对崔某某的情况,城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议崔某某平时多通过阅读获取知识,并引导崔某某认识自己的优点,重树自信心。由于多方努力,崔某某变得自信和开朗,更积极配合开展矫治工作,更可喜的是,由于专业对口,崔某某现已被一家公司录用参加工作。(张明华)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