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八旬父母诉至法院

2015年05月05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因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年过八旬的老父母愤而将儿子诉至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县法律援助中心也积极受理其申请,指派新阮店法援受理点承办此赡养纠纷案,为老两口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受援人张玉民、王大妮夫妇是正阳县新阮店乡村民,均已八十高龄。老两口身体不好都有慢性疾病,需常年吃药。夫妇两一生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地把七个子女拉扯大,现在六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分开居住,只有小儿子因有残疾一直未婚与老两口共同生活,日常生活都有小儿子和其他几个子女照料、赡养,唯有大儿子对父母态度淡漠,不管不问,既使逢年过节也不看望。去年老先生大病一场,差点没能救治过来,住院看病等等所花一切费用也都是这六个子女筹借,大儿子不但分文不出,而且不照顾不尽任何赡养义务,使得两位老人伤透了心。夫妇两一气之下怒而将大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大儿子付赡养费每月150元。

  经过调查了解,老人所诉完全属实。原来大儿子与父母以前有过过节,为此一直耿耿于怀。法律援助志愿者对被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指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管子女和父母之间有过什么矛盾,都不能成为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通过批评教育,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大儿子向父母赔了礼道了歉,表示愿尽赡养义务,以后每月付给父母赡养费150元。

  (李玮)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