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法院:法院裁决 政府实施

2015年03月2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在省、市法院探索推行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改革工作的大背景下,商城法院抓住改革机遇,调整思路,注重落实,有力地推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近日,商城县完成了首例由法院裁决、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商城法院在行政审判改革创新的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3年,商城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南关老城区进行依法改造。对于这项惠民利民工程,绝大多数被拆迁户表现出理解和欢迎的态度,主动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但是“钉子户”丁某却给征收工作出了道难题。丁某因房屋补偿问题不服政府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丁某的诉讼请求均未被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丁某无视法院裁定,仍然拒绝搬离,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与其协商未果。为顺利推进南关旧城改造工程,县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下达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县政府依据法院的裁定,果断采取行动,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1月14日,县政府组织公安、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依据法院裁定对丁某的房屋实行强制执行,法院也组织精干执行力量参与了该行动。在法官入情入理的劝导和强大执行力量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决定配合搬迁,执行工作顺利完成,拆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裁执分离”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破解征收拆迁案件“执行难”、“执行乱”难题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原则,由法院和政府分别行使裁决权和执行权,既有利于发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又能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行政资源优势,对确保依法、和谐征收拆迁意义重大。(柳健陈洋)

编辑:张龙